今天是星期五,我們四人又可以在一起吃飯了,決定要吃得華麗一點,所以就去了「食光說道」。老實說那天情緒不太好,因為在側門稍微等了一下,肚子一餓便開始暴躁,又不太能忍受有點太慢的走路速度,所以怒了起來,可是又不能對朋友大吼,只好在喉嚨間不停地發出哼哼呼呼的聲音,現在想起來真是有點白痴耶......
這不是那天的重點,總之我跟L都點了雞排飯,結果先來了一份,我本來想說先給L的,因為我那時已經餓到不怎麼餓了,不過L還記得我很餓,所以讓我先吃,現在想想,幸好我當時沒有推辭就先吃了,因為L的雞排飯在我開動了之後,又等了45分鐘才來。這真的是個很誇張的數字耶!我無法明白怎麼會有記性這麼差的老闆,更無法明白L怎麼能夠有這麼好的脾氣而沒有站起來掀桌,那家店的老闆該要慶幸的,幸好他們得罪的是L不是我,不然我實在不能肯定餓肚子的我會做出什麼舉動來。
而後來,托L的福,我們可以吃到老闆送來賠罪的一小籃爆米花,不過這實在不能彌補我們心中的傷痛,以後大概會隔很久才再去吃吧!看在它飲料喝到飽的份上就算了,下次一定要喝垮它!
結論:L果然是個豁達的人,除了對萬有引力的十二集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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