大概是因為媒體又太過泛濫地報導同一則新聞,搞得我又反感了起來,當然是覺得被霸凌而自殺有點可憐啦,但是這件事也該適可而止了。
所謂可憐之人必有可惡之處,誠如K子同學的看法,欺負人絕對是不對的、不好的,但是那些到哪兒都容易被霸凌的人,是否也該檢討一下自己是不是有哪些特質應該要努力改一下,或是內心就要想辦法比一般人更強大一點啊!尤其又身為公眾人物,是說也無法強迫每個公眾人物都內心強大啦,但是也沒人強迫你去當公眾人物啊......沒那個屁股就不要吃那瀉藥,可以轉行做別的。
而且呢,事件演變至今,看到其家人還破解筆電手機的密碼,並計畫要查出在背後匿名霸凌的「假面閨蜜」。我就不懂,揪出來又怎麼樣,讓社會大眾撻伐一番、讓媒體妖魔化一番之後再演出道歉戲碼?或是成為下一個被網路霸凌的對象?除非能夠逮到其言論之中有「教唆自殺」的內容,不然法律也無法給予制裁吧?要說網路霸凌,比這位小有名氣的網拍模特大牌一千倍的明星藝人們,肯定都遭受過更大的壓力。隨便舉個連勝文做例子好了,要是他當時受不了網路上一面倒的霸凌戲謔,一個想不開而自我了斷,那是否要把曾在網路上霸凌過他的全體網民通通都揪出來呢?還好連勝文挺過來了,不然你我都是殺人兇手?
看到網民覺得她很可憐的,我就覺得好煩喔= = 換作今天是一個平凡的醜妹受不了霸凌而自殺,我就不信網民們會這樣心疼她= =
當然家屬的心情我也明白,自己的親人發生這樣的遺憾,肯定是想查個水落石出,總要找個人來怪罪的。但希望媒體能夠適可而止了,透過這次事件讓大家重視網路霸凌的可怕與嚴重性,已經夠了,想想怎麼樣喚醒大眾的良知,說真話、說好話比較重要,費盡心思再去糾舉「假面閨蜜」,不必了吧?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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從大學開始經營網誌也十個年頭了,期間換過幾個部落格平台,這兒是第四個,所以稱為《第四號筆記》,希望這會是最後一個落腳處,希望我的文字能為如梭歲月留下幾許俏皮的刻痕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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- Apr 29 Wed 2015 01:23
夠了吧,不想知道什麼假面閨蜜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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