突然很不喜歡我們研究所
愛辦一堆研討會、到處邀請他校的教授來演講,都不先想想有沒有同學要聽
每次都叫研一的同學務必出席,也不考慮同學有沒有時間
很多人是有其他外務的,課表排出來就照表操課,這很正當,但沒排課的時間應該是大家自行運用的吧?
結果現在就來信說沒出席演講的同學,要補兩個小時的服務時間
事先又沒有聲明這種「處罰方式」,怎麼可以事後才這樣補一記?
那以前我有去參加的演講,沒去的同學怎麼沒被處罰呢?
入學的時候也沒人告訴我們參加演講是研一同學的義務
現在發這種聲明信是想怎樣?
反正我是不會去登記服務時間的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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